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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30日,记者从安徽省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技术中心获悉,日前,利辛县峰华塑胶有限公司按照《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》的要求,向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、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了召回计划,将自即日起,召回2021年3月13日制造的200ml型号一次性塑料杯,涉及数量为100袋。
本次召回范围内的产品存在的问题是:一次性塑料杯负重前后高度变化大,在杯子承装液体时易倾倒洒落,尤其是盛装热水等高温液体时,易造成人身安全隐患。对于召回范围内的一次性塑料杯,利辛县峰华塑胶有限公司将积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,开展缺陷产品召回、安全技术改进工作,提升产品安全水平,并免费为客户更换合格的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塑料杯,以消除安全隐患。来源:澎湃新闻·澎湃号·政务